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
宁鼓市监投终调〔2025〕第******号
陶铭:
经审查,关于美宜家便利店 投诉的调解过程中出现以下第〔三〕项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
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终止调解。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 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
(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市场 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 特此告知。
******管理局
2025 年?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