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C-CS-******号
2.项目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各方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供应商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3.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4.售价: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3月21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4-3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4-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
2.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后在2025年03月17日18时前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投标当日将确认函原件交到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人民政府网-扬州高新区”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2.招标代理公司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联系人:杨梅 沈一帆
联系方式:0514-******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