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 风电项目) |
扶余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松原市扶余市三骏满族蒙古族锡伯族乡五大村,新建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3台、单机容量5.56MW风电机组4台,总装机容量40.99MW;配套4台单台容量6.2MVA箱变,3台单台容量6.9MVA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预计风电场年上网发电量为113716.33MWh。临时占地面积约11000m2。总投资19536.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2万元。 |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无新增人员,无新增废水。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场;运营期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及维修垃圾,收集后暂存至一期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变压器事故废油经箱变事故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事故油池依托原有,足够盛放事故时的变压器废油,做好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状况下可将物料引入事故池,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
|
|